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5-04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现修订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3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4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件,对公司、股东、党委(纪委)委员、董 对公司、股东、党委(纪委)委员、董事、高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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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 第十二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 副总经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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