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圆全成立于 1984 年 6 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
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四十多年以来天圆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 19 号国际传播大
厦 5 层 22、23、24、25 号房。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圆全合伙人 34 人,注册会
计师 1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6 人。
二、聘任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圆全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天圆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
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圆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圆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天圆全就独立性问题、人员安排、时间预算、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方法、初审结果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天圆全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圆全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圆全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
年审沟通会议,天圆全向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汇报了年审方案,并就独立性问题、人员安排、时间预算、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方法等内容与委员充分沟通交流,委员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初
步审计结果沟通会议。委员会听取了天圆全初步审定财务数据情况,天圆全介绍了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4.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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