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9:38:14 股吧网页版
珠海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3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①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
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冯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11 人,代表股份
287,666,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7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5,747,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9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9 人,代表股份 11,918,6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邹俊善、陈鼎瑜、刘国山、郑颖四位独立董事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300,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8%;反对 256,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92%;弃权 10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304,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2%;反对 254,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84%;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4%。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456,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2%;反对 133,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65%;弃权 7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452,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 136,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3%;弃权 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275,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0%;反对 297,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34%;弃权 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