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6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以及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推荐蔡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
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珠海港超拟申请并购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 8,322 万元,期限不超过 7 年,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出资的收购款,并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公司《关于珠海港超拟申请并购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
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五)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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