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欧阳红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列席公司股东会并出席董事会会议,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持作用,审慎发表表决意见,竭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欧阳红兵,男,1968 年出生,民盟盟员,哲学博士(金融学)、教授。历任武汉市仪器仪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4 年 9 月至今,历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
代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2024 年 2 月 27 日至今,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6 次临时
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反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 名
席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欧阳红 12 12 0 0 0 否 7
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2/3。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委员
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8 次会议,主
要工作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着重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
指导情况,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在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工作内容、审计工作时间及年度重要事项的审计风险等安排进行沟通;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
过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3)召开会议,对选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形成意见,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核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未发现
公司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计划安排合理,内部控制流程科学、合
理、健全和规范,能够有效防范重大风险。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制定了公司董事及管理层 2024
年度薪酬确认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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