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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20:02:24 股吧网页版
华塑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红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文红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本人作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责原则,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文红星,男,1967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1993 年 12 月至今任
职于四川大学,主要从事财税、金融方面的教 学研究工作,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研究方向硕士生导师,四川大学项目管理及城市建设研究所所长;2015 年至今,任成都费尔德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面参与公司治理、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选聘与薪酬考核等关键工作。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6 次临时
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反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 名

席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文红星 12 12 0 0 0 否 7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2/3。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本人作为会

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8 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着重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

指导情况,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在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工作内容、审计工作时间及年度重要事项的审计风险等安排进行沟通;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

过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3)召开会议,对选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形成意见,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核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未发现

公司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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