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226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2268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华塑控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塑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电子产品收入确认
(1) 关键审计事项
华塑控股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75,538.63 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子产品-液晶显
示屏及整机的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营业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3,192.53 万元,占华塑控股 2025 年度营业收入的 96.89%。华塑控股对于液晶显示屏及整机的生产销售收入确认是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具体方法:内销业务,在产品发送至指定仓储部门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外销业务,装船并取得船提单或报关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华塑控股营业收入确认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6 和附注六、39 所述。由于电子产品收入的确认对华塑控股本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营业收入是华塑控股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电子产品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 通过检查销售合同,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电子产品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运用;
③ 执行营业收入细节测试,检查主要客户合同,出库单、发票、运单、装船单、签收单(或报关单)、回款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④ 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应收账款余额进行独立函证,并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收回情况,评价交易的真实性;
⑤ 对境外销售收入,检查电子口岸系统,结合装船单逐笔核对报关单、公司收入确认的情况;检查收款金额、收款时间与销售收入确定时点的匹配情况及币种情况是否异常;检查当期应收出口退税情况和实际收到的退税银行流水是否异常,并与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核对;
⑥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2、存货及其跌价准备
(1) 关键审计事项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塑控股存货账面余额为 21,585.7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
额为 1,099.41 万元,账面价值为 20,486.31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取决于管理层对存货的售价、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的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华塑控股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价值,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华塑控股存货相关的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1 和附注六、7 所述。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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