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与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经营层达成高效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曹昱,商学博士。历任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财务处会计,佛山普立华照相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计主管,华点通集团北京双语教育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日本前田株式会社国际结算部,日本福冈大学商学部助教,日本福冈国际大学国际文化交流部讲师,日本福冈大学商学部讲师,中组部教育部第八批援疆干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主任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成都莱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
立意见,我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议程序,我对董事会各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曹昱 10 2 8 0 0 否 4
公司设有相关人员和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相关会议均详细提供了文件
资料,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
(二)参与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局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报告期,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
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在本年度公司审计及内控建设工作中
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有效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议、监督。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董
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本年度公
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进行了审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没有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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