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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5:59:59 股吧网页版
新金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天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与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经营层达成高效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马天平,历任四川开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永尊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仙潭酒业集团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我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议程序,我对董事会各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马天平 10 2 8 0 0 否 3

公司设有相关人员和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相关会议均详细提供了文件

资料,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

(二)参与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局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报告期,本人作

为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

则》等规定,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持续发

展积极进行调研,对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发展战略、工作措施,提出了合

理化意见和建议。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

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本年度公

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定;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人员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没有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局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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