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5-3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8 人,代表股份 133,386,61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6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5,350,64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2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2 人,代表股份 8,035,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3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3 人,代表股份 29,592,0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556,12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2 人,代表股份 8,035,9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320,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0%;反对 6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7%;弃权 441,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26,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87%;反对 6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83%;弃权 441,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0%。
(2)表决结果:该报告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295,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3%;反对 6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6%;弃权 471,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4,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01,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42%;反对 6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1%;弃权 471,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6%。
(2)表决结果:该报告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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