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与公司董事局、经营层保持高效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宏,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成都涤纶厂厂办主任,成都泰康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聚友网络视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副总经理,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裕鸢航空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优家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金星清洁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成都裕鸢航空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
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并就相关事项审慎发
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9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罗宏 9 2 7 0 0 否 2
经核查,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审议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参与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年度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2、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本年度审计及内控建
设工作中积极参与,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有效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相关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没有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通过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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