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对希格玛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
务所。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54 名、注册会计师 276 名,首席合伙
人为曹爱民先生,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55人。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希格玛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希格玛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