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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基发展: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的债权人通知公告(第二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5-09-01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05-019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社会公众股的债权人通知公告(第二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8月20日召开,审议

批准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回购公司不超过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

份,并将该等股份予以注销,本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由于本

次回购后,本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269,821,425元最低减少至249,821,425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可于2005年8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

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邮寄方式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或传真方式申报。

请向以下邮寄地址发送债权资料: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皇城酒店5楼(请在邮件

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邮政编码:110003

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24-22874123(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联系人:戴子凡

联系电话:024-22878933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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