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4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A 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面向持有公司 A 股的全体股东,持有公司 H 股的
股东的权益分派将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实施。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 A 股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3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为 887,907,171 股,A 股股本为 588,100,054 股),向本公
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30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为人民币 1,269,707,254.53 元(其中 A 现金分红总额为 840,983,077.22 元),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A 股)方案
公司 A 股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的股份数量
588,100,054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 14.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8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8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公司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公司 A 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广州保科力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司(曾
08*****391 用名: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3 08*****873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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