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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17:07:00 股吧网页版
丽珠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3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且《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适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主要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修订。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 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 项规定的批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规定》)、《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和其定的批复》(以下简称《调整批复》)、《到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
《必备条款》)、《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
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特别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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