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总裁在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组织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备五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或经营工作经历,精通公司主要业务涉及行业,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5、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6、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
第四条 总裁任期一般不少于三年,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聘任合同中规定,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计算,可以连聘连任。聘任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权利、责任、待遇、解聘、辞职事由、违约责任及应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解聘总裁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理由。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和责任
第六条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高效进行。
第七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决定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非董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2、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
3、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4、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公司市场应变及竞
争能力;
5、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6、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九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未达到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权限范围的交易事项,通过由总裁负责召集和主持的总裁办公会议进行决策,事后报董事会备案。
上述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监管规则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十条 总裁报董事长同意后决定代表公司出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员。
直接及间接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所持股数及董事会人
数等能起到实际控制作用的公司,其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视同公司行为,其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所涉金额作为公司投资决策依据,应先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作出相应决议后,在上述企业代表公司出任董事的人员方可按照决议在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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