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1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继续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及交易金额:(1)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玉米淀粉和白糖等,交易场所为大连商品交易所,预计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2)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交易场所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3、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受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因素影响,具备一定投资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
展,公司及子公司计划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逐年增长,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二)交易金额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及计划的套期保值比例,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根据公司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且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或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交易方式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为大连商品交易所,具体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玉米淀粉和白糖等。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并不进行投机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实施期货套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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