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股票代码:000514 股票简称:渝开发
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六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开发”“发行人”或“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一...... 3
问题二...... 20
问题三...... 97
问题四...... 159
其他问题...... 168
问题一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48.47%,应付账款 7.16
亿元,其他应付款 14.91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9 亿元,长期借款6.64 亿元,应付债券余额为 3.30 亿元。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共受到 4项行政处罚。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财务指标是否处于合理区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一致,如否,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房地产项目交付困难引发的重大纠纷争议等情况,如是,是否已妥善解决或已有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3)最近一期期末银行授信及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及非银借款等存续债务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形,如是,请说明对于违约债务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展期协议或债务重组方案等,是否拟使用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偿还相关债务;(4)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捂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6)是否存在资金筹措、拿地拍地、项目建设、已售楼房交付、实际控制人声誉等方面重大负面舆情。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对(6)出具专项舆情核查报告,请会计师核查(1)(2)(3)(6)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6)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
(一)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财务指标是否处于合理区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一致,如否,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财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三道红线”要求 2026 年 2025 2024年末 2023年末
3 月末 年末
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 小于70% 40.86% 44.65% 43.59% 45.85%
净负债率 小于100% 17.76% 17.44% 27.27% 28.56%
现金短债比(倍) 大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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