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审计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开发”或“发行人”、“公司”)2023 年
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康华
表审(2024)A32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康华表
审(2025)A19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康华表审
(2026)A12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渝开发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
及 2025 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关
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我们以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及核查工作为依据,对贵所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需由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问题一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48.47%,应付账款 7.16
亿元,其他应付款 14.91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9 亿元,长期借款6.64 亿元,应付债券余额为 3.30 亿元。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共受到 4项行政处罚。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财务指标是否处于合理区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一致,如否,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房地产项目交付困难引发的重大纠纷争议等情况,如是,是否已妥善解决或已有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3)最近一期期末银行授信及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及非银借款等存续债务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形,如是,请说明对于违约债务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展期协议或债务重组方案等,是否拟使用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偿还相关债务;(4)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管控、拿地拍地、项目开发建设、项目销售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捂盘惜售、炒地炒房、违规融资、违规拿地、违规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因前述事项受到金融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违法行为;(6)是否存在资金筹措、拿地拍地、项目建设、已售楼房交付、实际控制人声誉等方面重大负面舆情。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对(6)出具专项舆情核查报告,请会计师核查(1)(2)(3)(6)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6)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
(一)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财务指标是否处于合理区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一致,如否,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相关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财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三道红线 2026 年 3 2025 年 2024年 2023年
”要求 月末 末 末 末
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 小于70% 40.86% 44.65% 43.59% 45.85%
率
净负债率 小于100% 17.76% 17.44% 27.27% 28.56%
现金短债比(倍) 大于1 0.86 0.92 0.72 0.47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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