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07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21〕9 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核心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经“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为确保到期债务足额偿还,并结合当前债券市场环境及公司资金规划,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含3.3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含 3.3 亿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的债券品种为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设计
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条款。
(四)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存量中期票据“21 重庆渝开 MTN001”本金。
(五)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本次发行在获得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
(七)增信措施
由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融担”)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年费率 1%(预计担保费总额不超过 1,900 万),并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按对我司持股比例,就中证融担在《融资担保服务协议》项下对我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差额补足义务。
若本次 3.3 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前,公司需将担保机构变更为城投集团,担保费率另行审议。
(八)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中期票据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年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 3%(含担保费)。
(九)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承销商)。
(十一)募集资金监管行
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十二)上市场所
银行间债券市场。
(十三)发行时间
取得批文后择机发行。
(十四)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2、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十五)关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依照《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以及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及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是否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承销方式、偿债保障安排、确定及变更增信措施、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信用评级安排、登记机构、上市地点等与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