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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20:42:22 股吧网页版
渝开发:独立董事曾德珩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德珩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曾德珩,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独立、客观、审慎的视角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表决权与监督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曾德珩,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副院长,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第七届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建设管理研究》编辑,重庆市社科基地重庆大学建设经济与管理中心(省部级)研究员,重庆大学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10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0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结合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公司主业经营实际及自身专业所长,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性、经营合理性进行审慎研判,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行业趋势及公司经营策略,本人认为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票,未出现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有阶段性调整,全年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10月17日起接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全年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牵头审议公司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聘任等4项核心议案。审议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标准和程序,结合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
需求,对拟选举董事、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行业从业经验、履职适配性等进行全面核查与研判,确保选聘对象具备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能够适配公司房地产主业经营发展及治理规范要求,所有审议议案均按程序合规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立足房地产行业经营特性,对公司资产减值计提、财务预决算、定期报告编制、内控自我评价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公司内控体系在关键环节有效执行,切实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四)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依据公司提供的详实议案材料,全程保持独立判断,先后参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财务资助、出售祈年悦城相关住宅资产、向控股股东借款等议案,并对公司2024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所有审议事项均形成一致独立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勤勉审慎的态度,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通过现场调研、沟通交流、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主动获取董事会决策所需的各类
信息与资料,针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进行细致研判,与公司管理层就议案核心内容充分交流行业观点与经营建议,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助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合规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相关事项,本人亦未行使该项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相关事宜开展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探讨。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重点审计方向及推进进度,重点关注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情况;同时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沟通,明确审计重点事项与核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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