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宗宇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宋宗宇,原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期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5年10月17日,因个人原因于2025年9月28日提交辞呈,2025年10月17日正式离任。离任前,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任职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10月17日)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宋宗宇,专业为民商法学,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二级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重庆大学建筑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会长,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多地中基层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咨询
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专家,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津、武汉、石家庄、海南、南昌、广州、合肥、贵阳、西安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出席9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1.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始终聚焦国家宏观方针政策、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发展核心方向,立足公司长远发展大局,全程参与议题研讨,结合行业趋势与公司实际,审慎审核议案可行性与合规性,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战略监督指导作用,助力公司优化架构、适配发展。
2.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审议审计计划、资产减值、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续聘、各期定期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等多项议题。审议中,严格监督审计工作,审阅相关资料,重点关注法律风险、财务真实性及信息披露合规性,提出监督建议,助力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财务管理。
3.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全部2次会议,牵头审议总法律顾问2024年度述职、原董事长及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等议案。严格对照法规制度,审核履职情况与薪酬合理性,确保决策规范、薪酬公允,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切实履行薪酬考核监督把关职责。
(四)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共参加4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对会议审议的各项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充分研讨,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加、2024年度利润分配、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议案,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确保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其中,针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本人立足风险防控要求,从法律角度明确提出需设置违约责任担保条款、落实抵押担保措施的独立意见,并持续跟踪监督相关担保要求落地执行,切实防范公司资金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