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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18:04:22 股吧网页版
荣安地产: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公司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对各参股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凯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勤企管”)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越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建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因项目开发需要,“凯勤企管”与该合作项目公司杭州滨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馨房地产”)于近日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拟对“滨馨房地产”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不计利息,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滨馨房地产”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二)财务资助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方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方建设”)与方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因项目开发需要,“荣方建设”与该合作项目公司台州路桥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方远荣安”)于近日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拟向“路桥方远荣安”提供总额不超过 22,5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不计利息,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路桥方远荣安”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三)财务资助事项三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凯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哲企管”)与台州市国鑫置业有限公司、方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因项目开发需要,“凯哲企管”与该合作项目公司台州市方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华房地产”)于近日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拟向“方华房地产”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不计利息,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方华房地产”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四)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和 2025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详见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2025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即人民币 29.09亿元,对单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即人民币 5.82 亿元。在授权对象及额度范围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根据财务资助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滨馨房地产”、“路桥方远荣安”、“方华房地产”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属于公司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事项由董事长审批决定。公司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资助额度。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一

1.公司名称:杭州滨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1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 1 号红嘉汇商业中心 5 幢 A392

4.注册资金:贰拾亿元整

5.法定代表人:练达

6.股权结构:目前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滨馨房地产”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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