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贵司股东,请问:1、公司半年预告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苗木,请问这笔收入是否会被认定为避免退市的突击销售的行为,是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做专项审计,确保年报审计意见?2、子公司与江阴鑫港发贸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实施,其是否属于重大合同,是否属于应及时披露的信息,为何贵公司没有在签署时披露?3、根据公司2004年报披露,公司为应对退市风险,将继续在制药、大健康领域寻找投资标的,进展如何?谢谢!
*ST四环:
投资者您好,谢谢您的关注。
1、苗木销售为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不存在突击销售的行为,收入确认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阴鑫港发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
投资者您好,谢谢您的关注。
1、苗木销售为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不存在突击销售的行为,收入确认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阴鑫港发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16 20:45:11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