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0 余人
(7)业务规模: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851.01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9,490.1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3 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2)27 名从业人员近 3 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其自身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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