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邢良文
本人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4 月 3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邢良文,公司独立董事。男,1963 年出生,本科,致公党员。现任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广州丰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兼任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海豚妙音教育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广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广州会计师公会理事,广东省教育审计协会会员。广东省和广州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专家智库专家,广州市委社会工作部首批广州市行业商会改革发展智库成员(社会工作观察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出合理性建议,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除回避表决情形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3 次股东会会
议。本人全部参加,没有缺席或请假。2025 年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任职期间报告 出席股
独立董
期内董事会次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期内股东会次 东会次
事姓名
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数
邢良文 8 6 2 0 0 3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州市南业营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议案》等合计 22 项议题,并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1.《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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