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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35:02 股吧网页版
红棉股份:中职信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职信001报字[2026]第0893号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报告文号: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0893 号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棉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红棉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红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红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红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红棉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广州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完成收
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公司”)6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仕诚公司 202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司 100%股权、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60%股权,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所持有的新仕诚公司 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
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但不涉及发行股份。截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本
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股权交割过户已完成,新仕诚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职信 001 报字[2026]
第 1186 号《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新
仕诚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042.21 万元。新仕诚公司完成了 2025 年度的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等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与轻工集团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利润承诺、利润补偿主要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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