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0:36:06 股吧网页版
红棉股份: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投资种类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2、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货工具对公司产品原料进行套期保值,决议有效期至下
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2025 年度,华糖食品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了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3、持仓量:总量不超过 40,000 吨。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灵活调拨。

5、套期保值的期间:华糖食品拟投入套期保值保证金金额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子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6、交易方式: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白糖期货及白糖期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华糖食品已制定相关制度,配备了专业人才及与具有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华糖食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华糖食品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