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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36:10 股吧网页版
红棉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益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邢益强

本人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邢益强:独立董事。男,1962 年出生,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中山大学博士,中共党员,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兼任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曾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会长,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名誉会长,广东省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司法智库专家委员,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海珠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海珠区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珠海、东莞、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3 次股东会会
议。2025 年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任职期间报告 出席股
独立董

期内董事会次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期内股东会次 东会次
事姓名

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数

邢益强 8 4 4 0 0 3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了审议和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执行与履职考核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考核;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考核依据。对公司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事项进行了解和审议,审议确定《关于修订<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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