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000524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2 号
广 州 岭 南 集 团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向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的 公 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支持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使用,财务资助的期限均为自 2026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16 日。
上述财务资助均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收取资金使用费,采用固定利率,资金使用费按《财务资助协议》签订之日的前 1 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下浮 30%收取。
2、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4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鉴于上述对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的财务资助将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期限届满,为支持各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同时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
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的
期限均为自 2026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16 日。上述财务资助均按照实际
发生的借款金额收取资金使用费,采用固定利率,利率按《财务资助协议》签订之日的前 1 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下浮 30%收取。
上述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依据上述董事会
决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分别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在广州
市流花路 122 号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及岭南酒店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4 年 9 月 10 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68 号
5、法定代表人:韦正东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9,000 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28412U
8、经营范围:酒店住宿服务(旅业);游泳馆;歌舞厅娱乐活动;中餐服务;保健按摩;专业停车场服务;复印服务;桑拿、汗蒸;酒吧服务;西餐服务;
理发服务;个人本外币兑换;冷热饮品制售;咖啡馆服务;图书、报刊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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