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3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重大风险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需为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生化公司”)、南京红太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贸”)在《债务重组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名下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重组本金、利息、违约金、原始债权本息及全部实现债权的费用,实际承担金额可能高于重组本金。
2.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南生化公司及南京国贸的债务豁免均为附解除条件的安排。若本公司或任一子公司发生根本违约事件,相关债务豁免自始失效,南生化公司及南京国贸的债务将恢复至原始水平,可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超预期的还款责任。
3.根据《三方协议》,本公司已不可撤销地授予债权人对管理人账户内合计约 20,884,706 股本公司股票的处置权。其中,预计不低于 18,000,000 股预留股票系管理人账户内归属于本公司所有的股票,2,884,706 股提存股票系为解除本公司对南京国贸担保责任而提存的偿债资源。在发生违约事件、或经本公司申请债权人同意、或特定日期前,债权人有权指令管理人减持上述股票,处置回款优先用于偿还重组债务。该安排可能对本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产生一定影响。
4.协议约定了严格的交叉违约条款,南生化公司、南京国贸及本公司任一方发生根本违约,均视为其他各方根本违约。发生根本违约时,债权人有权宣布全部重组债务立即到期,行使抵押权、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宣告债务豁免失效。
5.发生根本违约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将本公司本次追加的抵押物与南生化公
司原有抵押物合并整体处置,本公司抵押物可能因相关方债务问题而被处置。
6.本次《债务重组协议》(含补充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包括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三方协议》正式签署、债权人成功收购标的债权等。若任一条件未成就,协议将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重要事项提示
1.本公司及子公司南生化公司、南京国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AMC”、“债权人”或“甲方”)于近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等文件。本次交易系在《合作协议》项下债权发生期间内开展的单项债务重组交易。宁波 AMC 拟收购持牌资管公司(具备江苏省内金融不良资产收购资质)将收购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江苏建
行”)对上述子公司的 2 户债权(基准日 2026 年 5 月 31 日本息合计约 38,345.36
万元),并进行债务重组。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对外担保事项,其额度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协议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签署事宜。
4.本公司为本次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最高额抵押担保,并授权债权人在约定条件下处置本公司管理人账户内预留股票及提存股票。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本次债务重组全部条款及细节以相关各方签署生效的有关协议和文件为准。
一、债务重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化解子公司历史存量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整体财务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南生化公司、南京国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AMC”、“债权人”或“甲方”)于近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等文件。本次交易系在《合作协议》项下债权发生期间内开展的单项债务重组交易,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均为《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
宁波 AMC 拟收购持牌资管公司(具备江苏省内金融不良资产收购资质)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公开竞价将收购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江苏建行”)持有的对南生化公司(3 笔
债权)及南京国贸(1 笔债权)的债权。
各方确认,以 2026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标的债权本息合计 383,453,569.32
元。经债务重组安排后,重组本金总额为 186,130,000 元(股票过户前),重组期限为 3 年,重组利率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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