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43:40 股吧网页版
红太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
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首席合伙人:赵志新

中天恒现拥有从业人员 2000 余人,截至 2026 年 1 月合伙人数量:4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249 人。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32,893.77 万元。2024 年审计业务
收入 32,728.7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5 万元。2025 年正在执行中的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共计 6 家,证券业务收入 989.0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天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天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天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天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10 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
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