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
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首席合伙人:赵志新
中天恒现拥有从业人员 2000 余人,截至 2026 年 1 月合伙人数量:4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249 人。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32,893.77 万元。2024 年审计业务
收入 32,728.7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5 万元。2025 年正在执行中的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共计 6 家,证券业务收入 989.0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天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天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天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天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10 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
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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