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穆培林)
本人穆培林,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出生于 1966 年 1 月,中国国籍,致公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中国会计学会主任科员,中信实业银行总行会计部高级技术岗,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业务经理;现任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会议。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穆培林 7 5 2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积极参与相关事项讨论,对各项议案均 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 6 次。对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 负债、变更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与监督。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 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查与 监督。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 意见。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各 相关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未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并通过公告、公开信息、有关材料、日常沟通、参加会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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