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专业性意见。现就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ZHANG YUN,1976 年 9 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本人于 2003
年至 2009 年,任杜克大学富夸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 年至 2015 年,任乔
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 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本人自 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现兼任猎豹移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7 次,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在任期内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 本年度应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式 本年度股 出席
董事 参加董事 席 席 缺席 参加并表决 东会召开 次数
会会议次 (次) (次) (次) (次) 次数(次) (次)
数(次)
ZHANG 7 1 0 0 6 4 4
YUN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其中,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慎决策献计献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相关议案在形成独立董事专项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需要研究讨论相关事项。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共审议通过 3 项议案,分别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通过多次专项会议交流,就年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关注重点事项等进行探讨和沟通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确保年报按时准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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