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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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LEYEDUGROUPLIMITED
皇岦国际教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05)
自愿公告-
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谅解备忘录
本公告乃由皇岦国际教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作为买方)就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与卖方订立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本公司可能收购卖方所持有之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可能收购事项之条款及条件有待本公司与卖方进一步磋商厘定。
目标公司为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于香港从事教育业务。其已向当地社区提供课程逾十年时间。该等课程涵盖范围广泛。彼等利益及投资主要集中于继续的教育课程上。本集团为马来西亚雪兰莪州梳邦再也的民办
教育服务供应商,主要透过KingsleyInternationalSchool提供托儿所至A-level课程(主要以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开设的课程及英国国家课程为基础),及透过Kingsley高等教育机构(包括KingsleySkillsCollege、KingsleyProfessionalCentre及KingsleyCollege)提供高等教育课程。收购目标集团(其于香港拥有及运营教育业务而大部分专注于继续教育分部),将标志著本集团在拓展大中华地区之业务存在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可能收购事项(倘继续进行)预期将进一步扩大本集团的服务范围以及促进本集团在开发中国市场方面奠定良好基础。董事认为,可能收购事项(倘继续进行)将为目标公司及本集团带来协同作用,从而提升本集团之竞争力。
待信纳对目标公司之尽职审查之结果后,本公司将考虑与卖方就可能收购事项进行进一步磋商。目标公司由卖方拥有。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卖方为独立第三方。
谅解备忘录并无就可能收购事项对订约方产生任何具法律约束力之责任,惟关于自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至最后完成日期止之独家磋商期具法律约束力,而在此期间内本公司拥有独家权利就可能收购事项与卖方进行磋商。可能收购事项须待磋商及订立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
谅解备忘录将自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至最后完成日期止期间(或订约方可能相互书面协定之较长期间)内维持生效,或直至通过签立正式协议所取代(以较早者为准)。
可能收购事项倘落实可能会构成GEM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倘本公司订立正式协议或决定终止谅解备忘录或倘存在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任何重大发展,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及遵照GEM上市规则项下之所有其他适用规定另行刊发公告。由于可能收购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落实,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皇岦国际教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
代号:8105),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正式协议」 指 就可能收购事项可能订立的正式买卖协
议;
「大中华地区」 指 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本集团」 指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于本公司及其任何关连人士或彼等
各自之联系人且与彼等并无关连之第三
方;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谅解备忘录」 指 本公司与卖方就可能收购事项所订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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