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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8 16:27:15 股吧网页版
广弘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9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粤桥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
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冻品销售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扩大
冻品销售体量,拓展冷链配送等相关业务,做强做大冻品销售业务,董事会拟同意粤桥
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1亿
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粤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
请参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7、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4月7日,粤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360200058-2025年(流花)
字00734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借款用途
为置换存量融资。

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60200058-2025年流花(保)字0129号 ),约定公司为粤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甲方)

保证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1.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20,000,000.00(大写:贰仟万元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 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
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 根据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一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一年。

5. 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6.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7,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8,981.32万元(含本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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