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穗恒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219,301,9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6.16 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0,899,999.6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3,670,369.81 元及对应增值税 220,222.19 元后的余款 1,347,009,407.68 元,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350,899,999.68 元,扣除保荐承销
费 3,670,369.81 元及对应增值税 220,222.19 元后的余款 1,347,009,407.68 元由主
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1,156,698.56 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 220,222.19 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6,072,931.31 元。该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 XYZH/2023GZAA6B0420《广州恒运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到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0,899,999.68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4,827,068.37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 1,346,072,931.31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234,552,847.70
其中:(一)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884,906,692.10
(二)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49,646,155.60
减: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94,309,044.16
其中:(一)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94,309,044.16
(二)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减: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 489,907.49
减:会计师费用 47,169.81
减:律师费用 283,018.87
减: 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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