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
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
份不超过 9,59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2%);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拟出售的已回购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
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8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
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59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最高成交价为 6.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9,766,20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 12 个
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 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出
售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期间实施回购方案所
回购的股份,具体计划如下: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
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价格不得为
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4、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9,597,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92%),亦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约定的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
若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
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5、出售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即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
定的窗口期,则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实施前 本次出售完成后
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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