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黄燕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依次选举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职至今。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为公
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燕飞,女,197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前资深会员。1995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现任副研究员。历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独立董事,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20.SZ)独立董事;现任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为:2024年6月28日及之前,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6月28日至今,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据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日常工作地点在北京,但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电话连线、微信等即时通
讯方式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其中,第十届董事会四次,第十一届董事会五次)以及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或列席了上述会议。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召集召开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024年,共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5日召开会议,公司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年审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审计时间计划;
(2)2024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的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审计预审情况;
(3)2024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核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以及公司拟续聘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4)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6月28日召开会议审核拟聘财务总监事宜;
(6)2024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
(7)2024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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