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黄燕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燕飞,女,197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前资深会员。1995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现任副研究员。曾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独立董事,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20.SZ)独立董事;现任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
生。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并于2026年1月增补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具体如下:
1.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召集召开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025年,共召集召开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5年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2)2025年3月5日召开会议,审核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3)2025年3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5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5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202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5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安排;
(8)2025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2.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7日出席会议,审议并表决《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2)2025年12月19日出席会议,审议并表决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议案。
上述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上述事项,本人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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