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肖遂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肖遂宁,男,1948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行长、董事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顾问,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党组书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837.SH)独立董事,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573.SZ)独立董事,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506.SZ)独立董事,南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珍爱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合汇(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富融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或列席上述会议。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
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公司召集召开了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审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202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审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2025年11月05日召开会议,审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候选人及拟聘任总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2025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议案。
2.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2025年共召集召开了两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5年1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2)2025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议案。
上述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上述事项,本人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
事共召开6次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对所审议的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具体如下:
(1)2025年3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2025年5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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