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的特长,忠实、认真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贤凯,系中山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执业律师。主要工作经历: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师,2021年7月至2024年5月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系系主任兼院长助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曾任深圳绘王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822)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深圳市南山区阳光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理事;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兼职律师;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88128)独立董事。自2024年2月起,任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为形成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
公司2025年度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事姓名 次数 出席次数 数
陈贤凯 4 2 2 0 0 均为赞成票
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共计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贤凯 2 2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门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及人
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员安排等事项的审前沟通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初
2025年3月24日 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稿,并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审 计 委 员 2025年3月28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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