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种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黄振光 董事长 8.00 0.02% 0.02%
蔡勇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0.02% 0.0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206人) 553.35 92.36% 1.10%
首次授予共计(208人) 571.35 95.37% 1.13%
预留部分共计 27.75 4.63% 0.06%
合计 599.10 100.00% 1.19%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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