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9:01:21 股吧网页版
万泽股份: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虞熙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虞熙春)

作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虞熙春,男,1962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
册税务师。曾就职于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正大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董事,兼任深圳市科信委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考评专家、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SZ.002551)董事、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Z.002055)独立董事、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120)独立董事、深圳陆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威海乳山(深圳)潜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7 次股东大会/股东会。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

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委托出席董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股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 东会次数

虞熙春 16 16 0 0 否 6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召开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召开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召开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虞熙春 7 7 2 2 7 7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前对相关

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5 年 12 月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