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5-04-30
股票简称:*ST猴王 股票代码:000535 编号:2005 010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四
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于2005年4月26日在宜昌市骏王酒店召开,会议
通知于2005年4月15日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任宏
杰先生、杜海燕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分别委托樊炳清先生、朱宇平先生代为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宇平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⒈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
摘要》,并要求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⒉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并要求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⒊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⒋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
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⒌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公司2004年度亏损 10636.43万元。公司2004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此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⒍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
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公司续聘该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
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前发表意见:鉴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自2000
年一直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双方已经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近
几年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允、合法、合理,同意继续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⒎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意见说明》。董事会义为:公司从2001年开始做了大量债务重组工作,已与18家
债权人签定了《债务和解协议》,豁免债务及担保6.25亿元。除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交通银行宜昌支行、中信实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债务和解协议》相
关手续完成并作了账务处理,其它债权人由于协议的相关手续未全部办理完毕,因此未依
据《债务和解协议》进行帐务处理。宜昌市政府、上海国策实业发展公司和本公司并没有
放弃资产重组的努力,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以实现债务二次重组,清偿债权人所
有债务。随着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重组方将向公司置换入大量优质资产,从而大大增强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独立董事意见同上文。
⒏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提案》
。本年度发现2003年因公司办公楼抵押事项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19,383.23元应
计入预计负债科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将公司位于龙盘湖的300亩土地使
用权过户到武汉鑫茂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在编制2003年和2004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
这两笔差错进行了更正。涉及200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调减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1,519,383.23元,调增短期借款26,171,035.60元,调增预计负债
1,519,383.23元,调减资本公积26,171,035.60元。追溯调整不涉及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项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上述有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符合国家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200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⒐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部份修改《公司章程》的提
案》,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该提案(见附件1)对《
公司章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此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⒑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相
关事宜的提案》, 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拟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聘请其为公司 "主办证券公司";公司拟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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