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4-06-05
证券代码:000535 证券简称:*ST猴王 编号:2004 011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4日在宜昌市公司本部召开,实到股东及
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 7505.61 万股,占总股本的2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汪东林总裁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1、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2、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3、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5、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6、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
根据国家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7、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
提案》,同意免去郑邦华先生公司董事职务。
8、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人选调整的提
案》,同意聘任李德军先生、胡兴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9、经表决,7505.61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提
案》。
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刘强、张雄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法
律意见:
一、经查验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猴王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其公司章程。
二、经查验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或授权委托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它高管人员
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三、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逐项予以投票
表决。其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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