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3-05-28
证券简称:ST猴王 证券代码:000535 公告编号:2003 006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于2003年5月17日至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
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经表决,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终止以公司持有的猴王集团公司
债权置换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议》。
公司2002年1月30日召开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提案》,
决定以本公司拥有的猴王集团公司债权(帐面余额69194.7万元,帐面净值3011.9万元)与南
京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15%的股权(评估价值3114万元)
进行置换(公告见2002年1月31日《证券时报》)。
根据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相关材料,
但由于拟置换给本公司的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资产中的300亩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到位,
该置换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批。在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6日、2002年11
月28日分别将300亩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到位后,因相关中介机构为该次资产置换出具的审计
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限,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次资产置换已不具备条件,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该次资产置换,并取消为审议此次置换而决定召开的临时股东大
会。该资产置换今后将纳入公司总体资产置换方案一并考虑。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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