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3.31 元/股。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3.27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权益分派除息除权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184.28 万元至 9,276.42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3.31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5 年 9 月 16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7 日、2025 年 9 月 23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0)、《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总股本
2,066,602,3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92,997,105.8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三、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调整情况
1.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31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27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3.31 元/股-0.045 元/股=13.27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调整情况。
上述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27 元/股(含本数),据此测算的结果如下:
回购金额(万元) 回购价格(元/股) 回购股数(股) 占回购前股本比例(%)
6,184.28 13.27 4,660,347 0.23%
9,276.42 13.27 6,990,520 0.3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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