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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1 18:12:25 股吧网页版
绿发电力: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

目 录

1.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5
议案一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拟选举李静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

经审查,李静立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若李静立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届满(2026 年 2 月 27 日-2026 年 12 月 27 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7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静立,男,汉族,1969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硕士
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办公室专职外部董事。

近五年工作经历:

2021 年 2 月-2021 年 11 月,任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甘肃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办公室专职外部董事。

李静立先生现就职的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静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议案二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积极践行证监会关于董事、高管薪酬改革有关要求,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该制度共六章、24 条,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包括制度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考核原则。

2.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对外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3.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一是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年度津贴制,不在公司任实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二是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其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年度薪酬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三是董事、高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职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一是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独董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度发放。二是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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