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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9:49:01 股吧网页版
云南白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由一
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三,全球排名前二十位。天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企业审计资格,是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250 名、注册会计师2,36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鉴于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的年限 已达上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就公司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师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除表达继续合作意愿外,原聘任的会计师 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2025 年7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审计委员会委托审计部在符合制度规定资质条件和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内开展选聘相关工作,并将选聘结果形成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

2025 年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 计)的议案》,拟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
用 248.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88.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
元。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的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领域、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审计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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